樂居財經孫肅博2月28日,財信發展(000838.SZ)發布關于公司放棄2022年收購重慶財信環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股權的公告。
同時,財信發展發布關于關聯方財信集團部分變更避免同業競爭承諾的公告。
據悉,重慶財信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信地產”)2013年8月通過收購重慶財信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信集團”)所持財信發展19.9%股份、收購北京融達投資有限公司所持財信發展10%股份,成為財信發展第一大股東。
(相關資料圖)
財信集團、財信地產及實際控制人盧生舉(以下簡稱“承諾人”)于2013年8月做出了《關于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
經與財信集團多次協商,財信發展擬放棄2022年對財信環境及子公司股權的收購。同時財信集團擬變更避免同業競爭承諾內容。
對于放棄收購的原因,財信發展表示,財信環境于2021年轉讓部分環保項目,公司綜合考慮后,放棄了優先購買權;受財信環境剩余項目盈利能力影響,當前履行原承諾收購財信環境及其子公司,不利于上市公司權益,亦不利于包括中小股東在內全體股東利益。
變更承諾內容如下:
(1)財信集團及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子企業將避免直接或間接地從事與財信發展及其下屬子公司已從事的環保主營業務構成同業競爭的業務活動,今后的任何時間亦不會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國境內外通過投資、收購、聯營、兼并、受托經營等方式)另行從事與財信發展及其下屬子公司已從事的主營業務存在實質性競爭且對上市公司經營成果產生較大影響的業務活動。
(2)若財信集團及下屬企業未來從任何第三方獲得的任何涉及上市公司已有的環保主營業務,與上市公司已從事的業務存在實質性競爭且對上市公司經營成果產生較大影響的,則本公司及下屬企業將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諾后,盡力將該商業機會讓予上市公司。
(3)財信集團及下屬企業不會利用從上市公司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協助第三方從事或參與上市公司已從事的環保主營業務存在實質性競爭且對上市公司經營成果產生較大影響的經營活動。
(4)若因財信集團或下屬企業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上市公司權益受到損害的,財信集團將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此外,財信集團承諾,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變更議案《關于財信集團部分變更<關于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的議案》后,自2023年至2025年期間任一完整會計年度內,財信環境在達到主營業務收入20,000萬元且凈利潤2,000萬元的條件下,擬優先轉讓予財信發展或其下屬子公司,財信集團應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股權轉讓的內部決策程序及股權轉讓的啟動程序,財信發展完成行使或放棄優先收購權的董事會審議程序;如財信發展放棄優先收購權,財信集團或財信環境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將財信環境及其子公司出售給與承諾人無關聯的第三方。
相關公司:財信發展sz00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