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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居財經王敏12月7日,金地商置(00535)發布公告,由于集團將續聘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物業開發及技術服務,公司與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金地”)于2022年12月7日訂立2023年物業開發及技術服務協議。
公告顯示,該協議期限為由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金地商置委托金地為若干物業項目提供物業開發及技術服務,服務范圍包括相關物業項目的戰略定位、設計管理、施工管理、成本控制及銷售管理等。
金地商置須支付的服務費用按本集團委托金地集團提供的相關服務的銷售物業合約銷售額的0.6%計算,惟在任何情況下,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應付服務費總額不應超過人民幣21,660,000元。服務費用將按季度計算,并須于緊接下一個季度第五個營業日或之前支付。預期相關服務費用將以本集團之內部資源撥付。
此外,由于金地的附屬公司北京金地將續聘金地商置或其附屬公司代其管理北京金地廣場的日常營運,北京金地與金地商置于今日訂立2023年項目運營委托協議。該協議期限為由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根據協議,北京金地同意委托北京港旅(金地商置附屬公司)代其管理北京金地廣場的營運,范圍包括寫字樓招租、推廣及營運;商場招商、推廣及營運;以及處理收支及財務會計等事宜。
北京金地應支付管理費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應收管理費總額不應超過人民幣26,500,000元。管理費用將按季度計算,委托人須于緊接下一個季度第五個營業日或之前向北京港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