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2日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沈陽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已由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于6月21日通過,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于7月30日批準,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圍繞制定、實施這部地方法規,記者采訪了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市民政局、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
問:市人大常委會制定這部地方法規的背景是什么?
答: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市人口老齡化問題日趨嚴峻。目前,全市戶籍老年人口達187.4萬,占總人口的25.12%,遠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據測算,2020年,我市老年人口將達到214萬,占比27%;2027年,將突破300萬,步入重度老齡化社會。高齡化、失能化、空巢化趨勢加速,未富先老矛盾凸顯,由此帶來的養老服務問題逐步成為我市的一個重大社會問題。
問:這部地方法規的制定,有助于解決我市居家養老工作存在的哪些問題?
答:我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目前還存在頂層設計需要加強,投入尚不能適應人口快速老齡化的需要,居家養老服務設施不能滿足需求,社會力量參與不夠,居家養老服務人才短缺,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程度不高,推動居家養老服務事業發展的合力尚未形成等問題。解決這些問題,亟需一部具有全局性、系統性的法規性文件予以規范、明確,而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也需要一部地方性法規予以推動、保障。
問:居家養老服務包含哪些內容?
答:《條例》明確,居家養老服務包括生活照料、醫療衛生、精神慰藉、緊急救援、文化教育、體育健身和維權法律等六個大的方面,其中,每個方面又做了具體規定。譬如,生活照料服務包括全托、日托、助餐、助潔、助浴、助行及代購代繳,精神慰藉服務包括關懷訪視、生活陪伴、心理咨詢、情緒疏導、臨終關懷等。
問:《條例》就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的規劃與建設有哪些規定?
答:《條例》規定,新建居住區、已建成的居住區應當分別以每百戶建筑面積不低于35平方米的標準、不低于25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居家養老服務設施。
為嚴格執行《條例》中明確的設施配件標準,市民政局即將出臺《沈陽市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分區分級科學設置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點位。同時,在完成今年指標任務的基礎上,明年全市再新增100個區域性居家養老服務中心、300個社區養老服務站,力爭盡早達標。
問:對部分特定老年人,《條例》有哪些特殊的服務供給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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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針對具有沈陽戶籍并居住在沈陽的特定老年人,《條例》規定,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要為其提供免費居家養老服務。其中,城鄉低保、低保邊緣戶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30至45小時免費居家養老服務;80周歲以上老年人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歲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3小時免費居家養老服務。
問:《條例》就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居家養老服務作出哪些規定?
答:居家養老服務機構享受政策給予的政策扶持,按照規定享受水、電、燃氣、供暖等收費優惠政策,依法享受稅費優惠。鼓勵建立物業服務與居家養老服務相融合的服務模式,支持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訪等居家養老服務。